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 》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原则
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坚持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相结合、坚持基础工作评价和特色评价相结合原则,重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各中心和科室组成考评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
二、考核评价内容
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包括学生工作整体评价和学生工作特色奖评价。
1.学生工作整体评价:在院系自评基础上,由基础工作评价(60%)、工作交流评价(40%)和附加项评价三部分组成。基础工作评价由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学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和教育管理、共青团工作、就业指导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资助工作8个一级指标组成;工作交流评价由工作成效、特色工作和工作思考3个内容组成;附加项由加分项和减分项组成。
具体见《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2.学生工作特色奖评价:在立德树人过程中,院系具有开创性、系统性、实效性的品牌工作或特色工作。
三、考核评价方式
(一)学生工作整体评价
1.院系自评
各院系对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周期内的工作(第一部分基础工作)进行总结、开展自评,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附加项一览表》(附件2)。
2.基础工作评价
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各院系提交的工作总结及日常工作情况,对基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
3.工作交流评价
按照学科类别设置考核小组,组织各组交流院系工作成效、特色工作及对新工作的探索和思考,评委组就交流内容进行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
考核小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10个):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含未来技术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含中欧)、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第二组(10个):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第三组(13个):哲学学院、经济学院、社会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
第四组(13个):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法医学系、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生殖健康研究所、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梨园医院
4.附加项评价
学工部根据各院系提交的《附加项一览表》,结合院系日常工作情况,对附加项进行考核评价。
5.整体评价总体计分
整体评价=基础工作评价*60%+工作交流评价*40%+附加项评价
每个小组排名前20%左右的院系获评“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二)学生工作特色奖评价
“学生工作特色奖”根据各院系工作交流的情况进行评议,获评“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院系不重复表彰。
四、材料提交
各院系对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不超过6000字、不需要支撑材料)和《附加项一览表》。
请各院系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黑白双面打印),主校区交至学工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思想教育科(大学生活动中心A507),电子版(word)同步发送至sxjy@hust.edu.cn;医科院系请交至医学学工处办公室(医学院行政楼307室),电子版(word)同步发送至邮箱:yxxgc@hust.edu.cn。以“xx学院2022年学生工作考核评价自评”命名。
五、时间安排
1. 院系提交总结: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
2. 院系学生工作交流与评价:预计2022年元旦前后完成。
六、联系人
赵广燕,027—87542428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附加项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