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有效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拟定数名学生兼职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需求
聘期1年,在岗工作时间为2026年4月-2027年3月,工作职责参照《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与工作目标任务书》的工作要求,由院系和兼职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求必须带学生。
二、选拔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我校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研究生或我校大四年级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一年级、三年制硕士二年级和博士优先考虑。
2. 满足以下3条中的其中1条:
(1)院系推荐的优秀学生,党支部、团学联主要学生骨干,参与过学校“星火计划”学生骨干培训班、“卓越领跑”医学生骨干培训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鸿鹄计划”“头雁领航”研究生骨干综合能力培训班的学生优先考虑;
(2)有过兼职辅导员经历的学生;
(3)担任过研究生德育助理工作满半年的学生。
3. 担任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学生,不可再同时担任各类助管、助教工作。
三、招聘流程
1. 网上报名。应聘学生于2026年4月7日下午17:00前将个人简历和报名表(附件1+附件2)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A508办公室,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excel文档原件)发至邮箱sxjy@hust.edu.cn,邮件以【姓名】+【联系方式】+【2026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形式命名。
2. 资格初审。根据选拔条件及报名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 学校考核。招聘笔试和面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按照一定比例入围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综合考虑报名情况、结合工作要求等,经招聘小组讨论,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需求,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 心理测评。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5. 用人单位考察。各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学校考核综合成绩仅供参考),确定候选人入选顺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拟聘用人员排序名单。各用人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排序,时间不少于3天。
四、条件保障
1. 提供岗位津贴,并可申请担任住楼辅导员,配备学生宿舍(博士生兼职辅导员优先选择单人间宿舍);
2. 聘期结束并考核合格的颁发聘书,择优评选“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兼职辅导员应聘应征得导师同意,并得到院系推荐。
2.招聘后续通知将通过电话和邮箱联系,请填写准确的个人联系方式。
3.因个人原因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4.招聘工作联系人
赵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8。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