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近期将启动2025年度“民族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生和研究生(2025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办法
本次将根据《“民族之星”评选办法》(附件1),评选出“民族之星”(本科生)、“民族之星”(研究生)各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流程
1.提交材料。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2025年“民族之星”申请表》(附件2、附件3),提交给所在院(系),每人限报一项。
2.院(系)初评。各院(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开展初评,并进行择优推荐。少数民族学生总数超过150人(含)的院系,本科生、研究生各推荐≤4个;少数民族学生总数少于150人的,本科生、研究生各推荐≤2个。
3.集中展评。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院(系)推荐情况,将组织材料复审和现场成果展示,经部务会审议后公示评选结果。
请各院(系)于10月11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申请表纸质版需院系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系党委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本科生:纸质材料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A6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cret706@hust.edu.cn,联系人:阿依克木古丽,办公电话027-87540170;
研究生:纸质材料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hust.edu.cn,联系人:焦孟雷,办公电话:027-8754245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民族之星”评选办法
附件2 :2025年“思想引领之星、志愿实践之星、文体活动之星”申请表
附件3 :2025年“学习科研之星、自强自立之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