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有效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拟定数名学生兼职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学生兼职辅导员20名。在岗工作时间为2年(2024年3月-2026年3月),工作职责参照《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与工作目标任务书》的工作要求。
二、选拔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我校在读研究生,并且确保以在读研究生的身份在岗工作2年;
3. 满足以下3条中的其中1条:
(1)担任过院系学生党建团队或团学联等学生组织主要学生骨干;
(2)参加过学校“星火计划”学生骨干培训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头雁领航”研究生骨干综合能力培训班等学生骨干培训班,并顺利结业;
(3)有过“2+3”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或研究生德育助理经历。
三、招聘流程
1. 网上报名。应聘学生2024年1月14日中午12:00前将个人简历和报名表(附件1+附件2)发至邮箱sxjy@hust.edu.cn,邮件以【姓名】+【联系方式】+【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形式命名。
2. 资格初审。根据选拔条件及报名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 学校考核。招聘笔试和面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按照一定比例入围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考虑报名情况、结合工作要求等,经招聘小组讨论,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需求,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 心理测评。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5. 用人单位考察。各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学校考核综合成绩仅供参考),确定候选人入选顺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拟聘用人员排序名单。各用人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排序,时间不少于3天。
四、条件保障
1. 提供岗位津贴,并配备学生宿舍;
2. 工作满2年颁发聘书,择优评选“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兼职辅导员应聘应征得导师同意,并获院系推荐。
2.招聘后续通知将通过电话联系本人,请填写准确的个人联系方式。
3.因个人原因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4.招聘工作联系人
赵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8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