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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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12月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2-08     点击量:

各团支部、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团组织、班集体规范化建设,现将2023年12月联合开展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主题教育“挺膺担当”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的殷切希望和重要要求,激发强国有我的青春激情,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1)学习方式和学习资源。政治理论学习应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思政课教材结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围绕专题开展研讨辨析、座谈交流。具体资源见附件一。

2)学习平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gqt.org.cn/ztjy/。

3)组织实施和重点群体。专题学习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学生骨干要带头学习。学生党员要深入联系指导的团支部或班级,讲授“微团课”、“微党课”。校院两级专、挂、兼职团干部,每人要深入一个团支部或班级,参加主题团日或主题班会的集体学习讨论。校院两级青马学员需要深入基层团支部、班级,每人开展1次宣讲交流。

4)专题学习录入要求。请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挺膺担当”专题学习情况录入到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记载”板块。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3年10月7日至8日,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请各团支部和班级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积极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勇担新时代文化使命。

二、活动主题

1.弘扬志愿精神。1985年第4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5日为国际志愿者日。请各团支部、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引导广大青年投身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弘扬志愿精神,传递公益力量,展现青春担当

2.纪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活动。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请各团支部、班级组织学生进行纪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活动,加深广大青年勿忘国耻、自强不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的思想觉悟。

3.擦亮“学在华科大”品牌。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活动,针对学生需求,组织学生党员代表开展学业帮扶;针对期末考试,开展诚信考试教育;邀请校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优秀典型,分享成长经历,介绍学习方法等。

4.安全教育。持续推进公德法制教育,围绕“违纪违规教育警示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交通与消防安全”“网络安全与法制”四个专题,运用好线上线下课程资源,开展好主题班会。

三、基本环节

1.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为每月联合开展主题团日和主题班会的规定动作,请每月按时完成学习内容。请各级团支书督促支部团员每月按时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校团委将对各院系组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作为每年院系团学工作考核依据。

2.交流研讨。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各团支部、班级应认真在会议记录本上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参会人员主要发言内容。

3.交纳团费。团员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团费。团支部应在团费收缴记录本上做好登记。

4.讲授微团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团课、党课,课程内容要体现党性、政治性、时代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团小组、团员轮流讲授微团课,鼓励邀请高年级学生党员、辅导员、教师班主任等深入班级,讲授微团课、微党课。

5.录入系统。主题团日开展情况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院系(单位)要加强组织,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其中开展学习和缴纳团费为规定动作,也可结合所在院系(单位)的通知要求和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等开展。

2.及时总结反馈。各学生团支部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zhtj.hust.edu.cn/)的基础团务模块中的“主题团日管理”录入并提交本月主题团日的开展记录。直附属单位等教职工团支部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的“团日活动”进行提交。所有支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28日前。基层团委、团总支可通过相应的“智慧团建”系统对支部提交的主题团日进行审核。请将开展情况于1月8日之前报送至邮箱(ztbth1037@163.com),报送时请标明联合班团会的主题(志愿精神/纪念活动)以及院系名称。

3.积极宣传推广。经申报和审批等流程,将确定每月校优名单,并择优通过华科大学工、HUST学工在线、华中大理想青年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人:

学工处:加吾哈 sxjy@hust.edu.cn 027-87542428

校团委:孙海洋 husttwzzb@163.com 027-87542103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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