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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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      时间:2023-10-16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工〔202117号文件《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学校在岗全职研究生德育导师,能够履行好学校德育导师工作试行办法和院系德育导师管理规定细则要求的工作职责。

二、评选条件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让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党员德育导师应参与指导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协助导师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科研、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及时处置研究生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

()协助导师抓好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活动;着力激发研究生科研热情,支持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创新实践活动。

()完成学校、院()交办的其他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院(系)推荐。各院(系)应做好候选德育导师的推荐工作,按照不超过院系研究生德育导师总数的20%推荐,名单应广泛征求本单位师生意见,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并在内部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查。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研究生德育工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初评。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初步确定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名单。

(四)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可向研究生德育工作评审委员会书面反映相关问题和情况,并由研究生德育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调查后,提交评选委员会讨论决议。

请各院系于1030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023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hust.edu.cn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文件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4赵老师处,联系电话:87542452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915

附件1: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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