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辅导员工作评价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2-22     点击量:


各院系:

2020年度辅导员评价工作将于近期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在编在岗、专职从事院系学生工作满一年的辅导员。

二、评价原则

以院系评价为主,评优过程力求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效。

三、评价安排

(一)辅导员工作评价

1. 考核权重

本科生辅导员工作评价分个人自评(占30%学生评价(占30%)、院系评价(占40%)三部分。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评价分职能部门评价(占20%)、学生评价(占20%)、院系评价(占60%)三部分。

其中,学生评价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对辅导员工作的对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随机调查。

2. 工作总结

全体辅导员向院系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本科生辅导员还需提交《辅导员工作评分表(自评)》(含必要的支撑材料),由院系对辅导员年度工作进行评价。

3. 综合审核辅导员工作评价结果,并将结果作为评价院系整体辅导员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优秀辅导员评选

1. 本科生辅导员,各院系可直接向学生工作部推荐优秀辅导员1名。获评2020年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院系可同时另推荐1名参评优秀辅导员。

研究生辅导员,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选,评选出不超过30%优秀辅导员。

2. 被推荐人选和参评人选均须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辅导员。

(三)十佳辅导员评选

1.被评为“优秀辅导员”的老师可申报参评“十佳辅导员”。

2.学生工作部将根据优秀辅导员的评审情况,筛选出15名辅导员进行现场展示。研究生工作部筛选出5名辅导员进行现场展示。

3.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现场展示分为工作陈述(每人的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须使用PPT)和评委提问(答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

4.根据优秀辅导员评审结果和现场展示情况,最终评选出10名十佳辅导员。

(四)关于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1.不超过2000,可附支撑材料(个人获奖情况,指导学生所获得的成绩,个人开展学习研究及教学情况等,支撑材料不需进行过多文字描述,提供具体的证明即可,所附的支撑材料字数不包含在申报材料2000字以内)。

2.工作总结能够较好的体现本年度在落实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方面取得的成绩,如能够结合院系特色和学校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等。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参与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评选:

1)正式入职未满一年;

2)学生评价低于70分;

3)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发生责任事故。

四、时间安排

1.全体辅导员20201228日前,向院系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本科生辅导员还需《辅导员工作评分表(自评)》(含必要的支撑材料);由院系对辅导员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并填写《辅导员工作评分表(院系)》

2.以院系为单位 20201230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本科生辅导员将以下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

1)全体辅导员须提交:《辅导员工作评分表(自评)》(含必要的支撑材料)、《辅导员工作评分表(院系)》,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以XX学院评分表(自评或院系)-姓名形式命名,院系评分表纸质版须副书记签字、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2)推荐获评及参评优秀辅导员,还须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以XX学院-姓名命名);

3)院系推荐获评及参评优秀辅导员的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副书记签字、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主校区院系将本科生辅导员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靖咏安(大学生活动中心507室),电子版发至sxjy@hust.edu.cn;同济医学院的院系交到医学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 77827355@qq.com

研究生辅导员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谷宗洪,779885627@qq.com

2.优秀辅导员评选:预计于202114日前完成;

3.十佳辅导员申报:预计于202114日前完成;

4.十佳辅导员评选:预计于202118日前完成。

请各院系根据年度评价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01220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大学生活动中心A402室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42128  

传真:027-87542901

Email: hkdxg@hust.edu.cn

Copyright © 2023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ICP证号:鄂ICP备03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