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做好学生社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相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1日-25日
二、检查安排
1.院系自查
4月21日-23日,各院系自行开展学生所在楼栋、寝室自查。
2.全校检查
4月24-25日,学工部组织对全校学生宿舍开展抽查,重点对4月12日检查中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宿舍进行回访。
三、检查项目
1.违规用电器情况:大功率违禁用电器、小功率危险电器、劣质用电器(劣质插线板、劣质充电宝、劣质充电台灯等);
2.违规物品情况:酒精炉等明火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等;
3.不良用电行为习惯:人走未断电、一排多插情况、电源靠近可燃物、私拉乱接电线等;
4.违规充电情况:电瓶车、电瓶违规充电等;
5.寝室卫生情况:寝室是否干净、整洁、无垃圾,物品摆放规整,未占用通道等;
6. 寝室居住情况:有无私自将床位外租或留宿校外人员等行为;
7.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4月“安全教育月”之防诈骗知识掌握情况。
四、相关要求
1.院系自查应覆盖每一间寝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4月12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宿舍务必督促整改完成。本次全校抽查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通知整改后仍出现同类问题的,将计入院系学生工作负面清单。
2.各院系应扎实落实4月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学工部将对本次抽查中学生对防诈骗知识的知悉情况进行通报。
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