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学工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学工〔2022〕15号)要求,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整合资源、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凝练形成一批富有新特色、具有新亮点的精品项目,通过项目化实施、品牌化建设,推出系列学习成果和工作经验,切实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青年大学生中生根发芽、见行见效,引导激励广大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建设周期
项目立项至2023年9月30日
三、项目类别
各学院立足学科专业特色和学生工作实际,创新策划具有思想性、教育性的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增强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引导广大青年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项目参照以下类别:
1.学习宣传类。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学习宣传教育品牌,通过录制精品微课、开展知识竞答、创作系列网络作品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进学生社区、进学生支部、进学生班级、进学生头脑。
2.主题活动类。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教育学习,统筹校内外多种育人资源,创新开展有理论高度、有思想深度、有育人效果的学习教育活动,培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多措并举的学习教育体系。
3.宣讲阐释类。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阐释,组织发动专家学者、优秀辅导员、学生党员骨干等,通过辅导报告、宣讲交流、互动对话等丰富形式,推出一批高水平讲义、示范性微课,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理论作品和学习产品。
4.实践体悟类。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丰富创新实践体悟的内容与形式,善用“大思政课”,充分发挥学生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组建党员先锋队,广泛开展实地探访、社会调研、生产劳动、公益志愿、基层宣讲等活动,打造富有学院特色的实践活动品牌。
四、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各学院参考创建项目类别,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研究确定申报项目,明确项目建设目标、推进方案、重点举措和预期成效,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于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fudaoyuan@hust.edu.cn,电子版,附件中A表(签名盖章扫描)交pdf版本,B表交word版本。不交纸质版本。
2.评审立项。2022年12月中旬,研修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进行公示。精品项目立项后,按照重点项目10000元/项、一般项目5000元/项的标准划拨项目建设经费。
3.中期检查。2023年4月30日前,学院应报送中期检查材料至研修中心,研修中心对立项项目推进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追回预拨经费。
4.评估验收。2023年9月,各学院对项目建设情况及取得成效进行提炼总结,提交总结材料。研修中心对申报项目组织评估验收。
5.成果展示。各学院要对立项项目加强总结宣传展示,注重推广覆盖,及时向研修中心报送阶段成果,通过学生工作部官方网站、HUST学工在线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宣传展示,巩固学习效果。
联系人:靖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325
学生工作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中科技大学)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