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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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2-15     点击量:

各院系:

2021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将于近期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含2+3专职辅导员,以及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和港澳台学生专职辅导员)

二、评价内容和原则

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考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工作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评价安排

(一)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

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由个人自评、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附加分考核五个部分组成。其中学生评议占比30%、院系考核占比35%、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比35%、附加分考核不设上限。

其中,学生评价分别由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医学学生工作办公室对辅导员工作的对象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随机调查。

(二)优秀辅导员评选

1. 由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医学学生工作办公室参照华中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评选出优秀辅导员。

2.获评2021年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院系可推荐1名参评优秀辅导员。

(三)十佳辅导员评选

1.被评为“优秀辅导员”的老师可申报参评“十佳辅导员”。

2.学生工作部将根据优秀辅导员的评审情况,筛选出20名辅导员进行现场展示。

3.组织专家评委评审。学生工作部组织现场述职考评会,考评环节包括学生信息熟悉程度考察和年度工作述职。

4. 根据基础考核成绩、学生信息熟悉程度考察和现场述职考评,评选出10十佳辅导员。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参与年度工作考核,不参与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评选:

1)正式入职未满一年;

2)经学校批准,因校外进修学习、校外岗位锻炼等离岗三个月及以上的。

四、时间安排

1.个人自评

全体辅导员20211220日前,向院系提交《华中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个人自评表)》附件1和支撑材料。

2.院系考核

请各院系于2021年12月24日前组织开展本院系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院系考核表)》。考核结果经院系党委认定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其中辅导员一线工作测评环节考察辅导员对学生信息熟悉程度,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具体待通知),答题结果将反馈给院系,作为基础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请以院系为单位, 20211224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

全体辅导员须提交:《华中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个人自评表)》和必要的支撑材料、《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院系考核表)》,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以XX学院评分表(自评或院系)-姓名形式命名,院系考核表纸质版须副书记签字、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主校区院系将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大学生活动中心507室),电子版发至sxjy@hust.edu.cn;同济医学院的院系交到医学学生工作办公室思想教育办公室,电子版 yxxgc@hust.edu.cn

3.学生工作部考核

20211225日至1230日,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各部门,结合辅导员日常工作实际和各院系提交材料,对辅导员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学生工作部考核表)》(附件3)

4.优秀辅导员评选:预计于202214日前完成;

5.十佳辅导员申报:预计于202214日前完成;

6.十佳辅导员评选:预计于202218日前完成。

请各院系根据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11215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个人自评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院系考核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学生工作部考核表)

附件4:2021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院系考核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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