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 》要求,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和暑期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学生工作大部制改革,推进学生工作提质增效,现将 2021年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原则
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坚持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相结合、坚持基础工作评价和特色评价相结合原则,重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在院系自评基础上,由部门评价、述职评价两部分组成。特色工作评价由院系自行申报、部门审核,与整体学生工作考核不直接挂钩。
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由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医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共同参与完成。
二、考核评价内容
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包括本科生思想教育及管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共青团工作、就业指导与服务、心理健康与教育5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和若干三级指标,具体见《华中科技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特色工作评价是在立德树人过程中,具有开创性、系统性、实效性的品牌工作和特色工作;积极有效的探索新思路、新机制,形成了院系的特色工作,并具有推广价值。在党建与思想教育、学风建设、社区建设、资助、国防教育、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基层团组织建设、青年政治骨干培养、创新创业等方面设置特色奖。
三、考核评价方式
(一)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
1.院系自评
各院(系)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周期内的工作进行客观总结,开展自评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部门评价(占比60%)
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医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和各院系提交材料及日常工作情况,分别对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满分均为100分。
部门评价总分=本科生思想教育及管理*30%+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25%+共青团工作*25%+就业指导与服务*10%+心理健康与教育*10%。
3.述职评价(占比40%)
按照理工文管医的学科类别,设置四个考核小组。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要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满分100分。述职答辩内容包括:院系学生工作体系、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特色及院系学生工作效果等。
考核小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10个):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环境、船海、软件、航空航天、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网络空间安全
第二组(10个):光电、机械、电气、计算机、人工智能与自动化、电信、材料、土木、能源(中欧)、建规
第三组(13个):经济、管理、公管、法学、人文、社会、新闻、外语、哲学、艺术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四组(12个):医管、基础、药学院、公卫、法医、护理、第一临床、第二临床、生殖健康研究所、同济医院、协和医院、梨园医院。
4.考核评价总体计分
总体评价=部门评价×60%+现场述职×40%
根据评价总分情况,每个小组排名前35%左右的院系获评“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二)特色工作评价
以院系为单位自行申报,最能反映院系日常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奖项。设置如下:
(1)“党旗领航工程”优秀组织单位
(2)学风建设先进单位
(3)学生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4)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5)国防教育先进单位
(6)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7)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8)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9)青年政治骨干培养工作先进单位
(10)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
特色工作评价与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同步进行,每个单位申报特色工作不超过4项,获评“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院系不重复表彰。
四、材料提交
1.各院(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提交《华中科技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自评表》(见附件2)和支撑材料,以“xx学院2021年学生工作考核评价自评”命名。
2.各院(系)可申报特色工作奖项,按照特色工作将申报要求(见附件3,以申报项目-学院命名)。各院(系)限报4项。
请各院系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思想教育科(大学生活动中心A507)。电子版(word)同步发送至sxjy@hust.edu.cn。
五、时间安排
1. 院系提交总结材料: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
2. 院系年度学生工作评价与交流:预计2022年元旦前完成。
六、联系人
学生工作部:赵广燕,027—87542428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华中科技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自评表》
3.院系特色工作奖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