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0-2021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院(系)应按照学校文件《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17】9号)》(附件1)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2020】10号)》(附件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细致评审,认真完成评优工作。
1.在评选结束后,由各院(系)负责向全体学生公示评优结果,公示期至少为五天。
2.院(系)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评学生填写相关材料,经院(系)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汇总。
3.评选过程中,如因院(系)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起的评优名单漏报、错报等问题,由院(系)负责。
二、评选项目及材料清单
(一)校“优良学风班”
校“优良学风班”评选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网址:https://ehall.hust.edu.cn/,在首页搜索栏输入“优良学风班”进行查找。评优系统将于9月15日开放,请申报班级的班长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其他学生请勿重复申请,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学生提交申请后,请院系辅导员、副书记在系统中审批后报送学生工作部,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第4周周四)中午12点,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事务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8,xgcsgb@hust.edu.cn),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第6周周一)中午12点,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及要求:
(1)院(系)《评优名单》(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名单中涉及的院(系)名和专业班级名请用全称。
(2)加盖院(系)公章的《评优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请与《评优名单》(附件3)上的名单顺序保持一致。
2.校三好学生标兵申优材料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附件5)。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院系登录学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交至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1,1135810139@qq.com),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第4周周四)中午12点,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1.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加盖院(系)公章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审批表》(附件6)请与《名单表》(附件7)上的名单顺序保持一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加盖院(系)公章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证书打印信息表》(附件8)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人民奖学金
人民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和科技创新奖学金,名额请院系登录学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初评完成后,请将加盖院(系)公章的《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证书打印信息表》(附件9)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至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1,331409507@qq.com),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第4周周四)中午12点,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直接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三好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获得者获得“三好学生奖学金”。
2.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已划分至各院(系),具体名额分配请查看《华中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10)。
如有疑问,涉及学生荣誉称号方面的问题请联系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事务管理科,联系电话87540201;涉及学生奖学金方面的问题请联系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7543456。
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
3.《华中科技大学XX学院(系)2020-2021学年度评优名单》
4.《华中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度评优登记表》
5.《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
6.《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8.《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证书打印信息表》
9.《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证书打印信息表》
10.《华中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