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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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0-17     点击量: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念,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秩序,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转发〈2018年湖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

1.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大学生消费观教育、金融网络安全教育、安全法治教育,培育大学生健康人格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知晓,确保防范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不落一人。

1)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视频的播放工作,请各院系自行下载并组织播放,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ta7HKhc54R1nVWTtnESGdA,下载密码为3uj9

2)做好“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资料发放与集中学习工作,请各院系在1019日(本周五)17:30之前到事务管理办公室(大活A508)领取《大学生金融服务宣传手册》《常见典型案例——揭开非法校园贷的真面目》,联系电话:87540201。要求将两份宣传教育资料发放给每位学生,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交流。

3)签订《远离“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各院系组织全体学生签订承诺书(附件1),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和价值观,警惕高收入、高回报陷阱,自觉防范和抵制“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2.创新防范“非法校园贷”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各班级每学期开展一次防范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主题班会活动,以学生讲体会、谈认识、演讲、辩论等方式,创新宣传、警示教育活动。

3.做好资助保障工作,帮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好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方面的困难。此外,不仅要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保障性需求,还要增加对部分家庭经济不困难、但临时出现资金困难的学生的资助力度,设法满足学生合理的资金需求。

二、深入细致开展全方位排查

1.建立健全各院系防范处置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工作体系,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积极关注学生消费动向,特别是对存在频繁向身边同学借钱、高消费和情绪异常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具体情况,确保学院有人抓、年级有人管、班级有人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各院系须每季度对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开展排查摸底和风险研判,密切关注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入侵校园的形式,警惕通过校园课堂、传单、微信朋友圈、微博、信息推送、熟人推荐等形式吸引学生参与活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师生对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线索进行举报。一经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防止酿成事端。

三、及时介入并妥善处置应对

对于已发生的学生“非法校园贷”案例,应填写《“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学生案例报告单》(附件2),须在24小时内报告学生工作处,积极介入进行妥善处置;对于已严重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主动联系学校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避免出现极端状况;对于在学校及周边非法从事“校园贷”业务宣传、推广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1810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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