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已成为危害学生的重大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明确各高校“非法校园贷”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切实履行防范处置“非法校园贷”主体责任,定期排查摸底、分析研判“非法校园贷”风险,建立学生参与不良借贷的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校园不良借贷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到积极关注学生消费动向,特别是对存在高消费行为和情绪异常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及时介入,最大限度帮助学生维护合法权益,最大程度避免学生损失,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2.请各院系加强教育引导,积极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政教育、消费观教育、金融网络安全教育、安全法治教育,培育大学生健康人格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防范“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不落一人。
3.请各院系做好资助保障工作,帮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好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方面的困难。同时注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不仅要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保障性需求,还要增加对部分家庭经济不困难但是缺乏创业资金或临时出现困难的学生的资助力度,设法满足学生合理的资金需求。
4.请各院系建立健全防范处置“非法校园贷”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院系有人抓、年级有人管、班级有人报。做到每季度对“非法校园贷”开展排查摸底和风险研判,有突发事件须在24小时内及时报告,切实保证学生安全稳定。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