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定于近期启动2+3辅导员招聘工作,学生工作部计划招聘1名2+3少数民族辅导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资格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018届应届毕业生;
(2)中共党员;
(3)懂维吾尔语;
(4)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对政治素质过硬的可适度调整);
(5)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6)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7)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8)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优先。
二、选聘程序
1.报名:有意向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向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帕鲁克·甫拉提老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下午6点。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
(2)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务科公章);
(3)专业排名证明(加盖学院教务科公章);
(4)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证明(加盖学院教务科公章);
(5)个人综合表现证明(包括政治面貌、日常表现、担任干部情况、有无违法违纪处分等,由应聘者本科就读院系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
2.资格审查:由学生工作部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的政治面貌、成绩、个人综合表现等情况。
3.考核及选聘:由学生工作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组织单独考核,考核重点考察报名人员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所应具备的政策理论及相关能力,并确定留用人选。
4.2+3辅导员的待遇等相关政策按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帕鲁克·甫拉提
联系电话:027-87542428
电子邮件:276098777@qq.com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