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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在校选拔国防生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4-25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部计划安排,现将2013年在校选拔国防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计划(仅限男生)
1.本科生(15人)

年级

 
专业
培养目标
数量
201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舰艇导弹指挥干部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舰艇机械技术干部
3
热能与动力工程
舰艇蒸汽动力指挥干部
2
测控技术与仪器
海军航空飞行控制干部
4
通信工程
海军通信指挥干部
3

2.二年级以下工科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数、专业不限。

二、基本条件
1.学生必须是华中大当年统招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借
读生、成教生等(以当年新生录取名册为准)。
2.思想觉悟高,动机端正,有较强的从军报国志向。
3.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无挂课和违纪记录,本专
业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二以内。
4.本科生入学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录取当年12月31日),硕士毕业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毕业年龄不超过32周岁(截止毕业当年12月31日)。
5.身体要求:男生身高在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3以上,其它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6.体能达标考核合格,100米跑18",3000米跑16′,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达到《军人体能考核标准》。
 
三、选拔程序
学生个人报名,填写《在校选拔国防生报名表》;逐级推荐至学院;由选培办组织报名对象面试、体能考核、体检、政审后,确定选拔对象。
 
四、报名时间
截止4月28日17:00,各院系将报名学生《在校选拔国防生报名表》报选培办。
  
五、基本待遇
1.三方签定协议后被确定为国防生的学生,从2013年9月开始享受国防奖学金(每学年10000元)直至毕业。同时不影响其享受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2.毕业后按协议入伍,到部队工作,担任军官,享受军校同等资历毕业学员职级待遇。本科毕业生一般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衔.
 
六、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标准组织实施,要准确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大力宣传,正确引导,要积极推荐学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有志携笔从戎的青年学生报名。
联系人:蒋干事电话:87543526
选培办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615室。
驻校选培办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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