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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3-13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人才支撑和有力保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做好我校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3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713名,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488名(石家庄市48名,承德市45名,张家口市70名,秦皇岛市20名,唐山市30名,廊坊市20名,保定市112名,沧州市60名,衡水市42名,邢台市30名,邯郸市11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225名(石家庄市16名,承德市25名,张家口市30名,秦皇岛市10名,唐山市15名,廊坊市10名,保定市50名,沧州市30名,衡水市18名,邢台市10名,邯郸市11名)。
 
二、选调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一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5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三、网上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为3月5日9:00至3月13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请见《2013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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